模拟法庭课程

  • 小学1-3年级
  • 小学4-6年级
  • 初中
  • 高中
  • 国防科工

行程天数:1天

所属营地阿勒泰地区福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一.课程目标

以个案为素材,尽可能逼真地再现诉讼场景,引领学生置身其中,学生按照预设的规则和角色安排参与一场真实的“诉讼游戏”,借此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此外,课程中也有一定讲授内容,以真实发生的案例引导学生从小学法、懂法、守法。要做一名守法的公民。

二.研学内容

以个案为素材,尽可能逼真地再现诉讼场景,引领学生置身其中,学生按照预设的规则和角色安排参与一场真实的“诉讼游戏”,借此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此外,课程中也有一定讲授内容,以真实发生的案例引导学生从小学法、懂法、守法。要做一名守法的公民。

三.课程介绍

一、课程简介:

模拟法庭一直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能力。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法庭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二、课程开发方向:

深入学生研学活动,了解学生研学所需,课程所需,结合研学课程和学生的认知水平进行课程设计和改进。并对学生进行深入调查,对学生的反馈

进行梳理和整合 对研学课程进行深入分析,结合研学课程设模拟法庭课程。

三、课程具体内容:

1、书记员核对当事人情况;

2、书记员宣布起立,法官进入;

3、法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合议庭组成,原被告,案由等

4、原告宣读起诉书,从诉讼请求开始读;

5、被告宣读答辩意见;

6、法官可以提问,归纳辩论焦点

7、法庭调查,证据交换:原告出示第一组证据,说明证明内容,传递给被告质证,被告发表质证意见(一般从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两方面说,比如真实性无异议,但所证明内容有异议之类的。之后出示第二组证据,然后被告出示证据;

8、法庭辩论,原告先说,被告后说,主要是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说明;

9、法官询问是否调解,若否立即判定。

10、案件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海事诉讼、仲裁。

模拟法庭其意义在于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而素质教育谋求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学生崇尚法治精神、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清正廉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模拟法庭教学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

四、课程开发保障:

1、师资:邀请专业的法学院老师来给学生进行法学普及。

2、设备:国徽、法官席、书记员席、公诉人席/原告及其代理人席、被告及其代理人席、证人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服装、法槌、投影、话筒、音响、法律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