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提出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全国人民用三年时间初步恢复了国民经济,开始转入大规模建设时期。

1953年的6月至8月,中共中央提出了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规定我国经济建设的重点是:为实现工业化奠定基础,为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创造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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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宣传画

这一年的1月,中央人民政府确定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代表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这一年的7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取得金城战役的胜利,为停战创造了有力条件。月末,美国在停战协定上签字,实现了停战。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粉碎了帝国主义扩大侵略的野心,使中国的国际威望空前提高,为我国的经济恢复和建设工作赢得了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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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字仪式在开城板门店举行

这一年的12月,周恩来总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提出了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成为了我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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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经过谈判达成《通商和交通协定》,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首次以文字形式见诸国际条约

1953年,党领导人民进行大规模生产建设。

1953年关键词:第一个五年计划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抗美援朝战争胜利

 

文/人民日报少年客户端编辑部编

图/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央广网、东方网